商标对于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不清楚商标重要性没有及时进行商标注册保护,从而付出惨重代价的案例比比皆是!
新一季的《跑男》正在热播,关于“跑男”商标的争议,近期终于落下帷幕。第16683057号“跑男PAONAN”商标经由杭州某文化公司在2015年4月10日申请,2017年11月14日被核准注册在第16类上。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对第16683057号“跑男PAONAN”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这是一次比较积极的商标抢注维权案,而社会上却也有很多看上去不那么积极的维权案,他们大多是刚刚兴起来的小众品牌,商标被抢注,但是却没有充足的金钱和精力进行维权。
商标抢注不断发生,这就提醒了广大企业人:
公司应当在创业之初就把主要的产品和服务申请商标。很多时候,创业者因为资金紧张,没有申请商标,这对公司的发展是重大隐患,现在互联网竞争异常激烈,如果被竞争对手抢注了商标,然后持续维权,对公司发展的打击会非常巨大。
另一种是申请不足,即虽然申请了服务类别,但关联类别没有申请,比如教育类软件,只申请了第41类的教育类,但没有申请第9类,此时被人抢注第9类软件类还是会很麻烦。
此外,当商标的设计者和商标注册人为同一人的时候,从法律上讲,是不会产生权利冲突的,但如果二者非同一个人,或者两者为同一人但是无法证明的时候,权利冲突就产生了,这种情况下,商标的注册很可能会受到影响。
因为一件委托作品,或是职务作品,没有进行版权登记则难以证明其归属权,无法确定原始权利,就会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而版权登记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因为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持有登记证书的一方将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认定是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人。
因此,在注册商标的同时最好进行版权登记,版权登记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导致的权利缺失。